县 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
今天是:
  • 关于实施新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  • 来源: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 时间:2017年10月09日  发布人:  字体:[
  • 经开区、各县(市、区)、庐陵新区财政局,市辖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

    新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已颁布,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,现将我市贯彻执行该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执行时间及相关规定

    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,即自本通知印发之日(不含本日)起,之前已在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》、《吉安政府采购网》挂网的招标文件,可按原财政部第18号令开展政府采购活动,之后的一律按新办法即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开展采购活动。

    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新规87号令第二十条16项内容进行编制,其中综合性评分法、技术得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,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进行编制,但技术得分基准分需占技术分值60%以上。

    二、加强学习与监管,确保新老制度实施中的无缝对接

    财政部87号令经修订并颁布,贯彻落实了中央有关改革精神,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,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,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。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对新办法的培训与学习,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办法的内容和要求,财政部门必须加大制度转轨时期的监管力度,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,确保实现新旧办法实施中的无缝对接。

    吉安市财政局采购办

    2017年9月25日